情人没按约定离婚 男子向其夫索"误工费"被判刑

发布时间:2022-07-24

这名男子发现,他的情人没有事先与原配偶离婚,而是向另一名丈夫索要了6000元的工损失。昨天,江津区法院透露,该男子最近因勒索罪被判处10个月监禁,缓刑1年。

李是江津区油溪镇的农民,从事江北区一个建筑工地的管理。去年10月,他遇到了来工地工作的江津女子王某,并逐渐发展成为婚外情人。后来,他们同意回家与原配偶离婚,然后重组家庭。去年12月20日,李回到江津老家,得知王没有离婚。他觉得自己被骗了,假装离婚了,财产损失严重。他要求王的丈夫赵赔偿他错过工作的损失2万元。赵不想家庭破裂,也怕张扬出去脸上无光,只好借6000元给李。几天后,李某得知赵某同意离婚,于是通过王某将现金5500元退还赵某。随后,赵某报案。很快,警方逮捕了李,追回了剩下的5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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